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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蘭遮城日記中的郵件運輸之三
有關台灣部份,根據性質包括日記、決議錄、書信、帳單及雜項。

在台灣收發的書信(missiven)可分為四種:

1. 台灣長官呈給總督的信件。每年冬季風期或終了接近春天時,台灣長官或其副手會將台灣最近的情況做成書面報告。交給返南的船隊送至巴達維亞,可說是台灣長官年度報告。少有直接寄給荷蘭十七人董事會。

2. 台灣商館與亞洲其他商館往來書信。荷蘭東印度公司在亞洲國家有眾多的商館,彼此之間會互相交換各種商業訊息、當地政治情勢、安排船隊…..等等書信來往。

3. 台灣內部聯繫書信。包括長官與牧師、長官與公司其他職員與船隊主官聯繫的書信。有時像指令(Instructie)、命令(Ordre)、報告(Rapport)……等等也會以信函方式。

4. 台灣長官與亞洲各國王候貴族、官員或商賈往來的書信。[1]

在荷蘭東印度公司檔案目前保留最完整因屬熱蘭遮城日記,荷蘭東印度公司統治台灣期間(1629~1662年)僅缺少其中五年外,留存數量相當多,是研究荷蘭時期台灣史基本資料。

1976年起由台灣、日本及荷蘭三國學者聯手將現存熱蘭遮城日記重新編輯、校注及出版。1986年正式出版第一冊,第四冊也就是最後一冊在2000年出版完成;中文版由江樹生教授翻譯校注,第一冊於2002年出版,目前出版至第三冊。

此次研究的基本素材即將熱蘭遮城日記中文版第一~三冊中有關信件的運輸做地毯式的摘錄,並加以歸納整理。配合相關文獻資料,嘗試找出荷蘭時期台灣信件運輸的脈絡。



[1] 曹永和,簡介台灣開發史資料-荷蘭東印度公司檔案,p380~382,台灣歷史研究續集,聯經出版社,2000.10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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